现阶段达到欧洲80年代中后期水平
2002年达到欧洲90年代水平
2010年实现与国际控制水平同步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国家机械工业局日前公布了控制汽车产品排放的目标和工作方针。
我国汽车产品排放控制总体目标是:现阶段达到欧洲80年代中后期水平,到2002年达到欧洲90年代初控制水平、2010年实现与国际控制水平同步。
按照不同车型的具体目标是:总质量等于或低于3.5吨的车型,在已达到现行国家标准限制基础上,1998年7月1日起实施机械工业局的加严限值,使一氧化碳减少百分之六十六,碳氢化合物与氮氧化合物减少百分之四十三;总质量3.5吨以上车型到2002年一氧化碳减少百分之九十四、碳氢化合物与氮氧化合物减少百分之八十九;重型汽车用柴油机排放控制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04年时一氧化碳减少百分之七十一,碳氢化合物减少百分之六十九、氮氧化合物减少百分之六十一。
汽车行业排放控制的工作方针是:汽车产品的排放控制将对所有车型的所有污染物进行控制;以解决大城市的汽车排放污染为重点;推广汽油车电子控制燃油喷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催化转化器。
排放控制将进行科学治理和分步实施。从治理的技术路线、法规、管理体系等全方位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我国大气污染的情况及经济实力、汽车工业技术水平,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目标和限值,逐步加严对汽车排放的控制,分阶段推进。